爱摘书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明朝败家子 > 第七百七十七章:头功
?    杨彪这厮,降落的很粗暴。

    铁锚一丢,就急不可耐的开始关小了火油罐子里的焰火,于是乎,飞球下降的很快,方继藩吓的脸都绿了,拼命抓牢了藤筐。

    那铁锚勾住了地面,一扯,半空之中的飞球戛然而止,整个飞球斜的猛晃,方继藩差点没有从藤筐里飞出来。

    你大爷!

    方继藩几乎破口大骂。

    杨彪也吓了一跳,忙是开始收缆绳,飞球徐徐下降,等近了地面,方继藩率先下来,他觉得两腿发软,脑子有点儿混沌,好不容易,才缓了过来,而远处,则是无数的官军欢呼着“大捷,大捷了!”

    这一战,哪怕是明军胜,可在这个过程之中,每一分每一秒,都足以让人觉得窒息,许多人都已筋疲力尽。

    方继藩回过头,狠狠的看了沈傲和杨彪一眼。

    这两个家伙,竟还不知自己错在哪里,在那儿乐呵呵的笑。

    方继藩摇摇头,夺了一个路过骑兵的马,却见苏月等人,已带着诸大夫们匆匆出了大同,来此清扫战场,在士兵的帮助下,抬着担架,将一个个伤兵送回城中去。

    张懋被人架着,呼喝着道“老子还好,老子不需要担架。”他拼命挣扎,却被苏月狠狠的压在了担架上,先对他的手臂进行包扎……张懋一见到了方继藩“小方……小方……”

    小……小芳……

    方继藩不喜欢这个名儿,自己不是村里的姑娘啊。

    可他无奈,却还是笑呵呵的上前“世伯,恭喜啊,大捷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才是头功。”张懋挣扎着,推开了给他包扎的人,突然,又忍不住眼圈发红“他娘的,先父死在了土木堡,就死在了这些该死的鞑子手里……”

    方继藩感慨道“真是遗憾啊,小侄的大父,从土木堡里背了这么多人回来,唯独没有将定兴郡王他老人家背回来,是我大父的错,我反省。”

    方继藩说的有鼻子有眼,就仿佛当初土木堡里回来的公侯们,都欠着方家一条命。

    嗯……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没钱,肉偿也可。我方继藩会一个个把这些孙子欠我们方家的救命之恩,统统要回来的。

    张懋深深的看了方继藩一眼,这话……竟有些耳熟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不是重点。

    张懋感慨道“如今,总算是遂了平生之志,为先父报了这血海深仇,也算是一展平生之志,只是可惜……那鞑靼可汗据说受了伤,却是让他逃了。”

    “逃了……”方继藩一愣。

    他专门交代过几个飞球,专门找那鞑靼可汗下手,鞑靼后阵之中,哪里亲卫多,便往哪里招呼,不要客气。

    谁知道……还是让这老东西跑了。

    “此人,甚是狡猾,又自称是黄金家族的血脉,料来,他躲入了大漠,重整旗鼓,他日,迟早还是我大明心腹之患。此战,固是击溃了鞑靼人的精锐,可……依旧甚是遗憾啊。”

    方继藩安慰他道“世伯放心,他再敢来,照样揍他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你还年轻呢。”张懋却感慨“可老夫却是老了,英雄迟暮。”

    刚刚打了胜仗,张世伯就将自己比作英雄……这……脸皮很厚啊。

    方继藩干笑“是啊,还有侄儿呢。”

    “此战,你为头功。”张懋忍着臂膀上的疼痛,深深的看了方继藩一眼“这功劳簿子里,你为第一……你安心在此,替老夫料理战事吧,这些大夫,太过紧张了,非要说,老夫的伤,非同小可,老夫拗不过他们,且先回大同养伤。现在,你暂代老夫的职责,记着,太子殿下还在大漠呢。”

    方继藩随即明白……对呀,差点将朱厚照忘了。

    瞧瞧自己的记性。

    方继藩道“我定命人四处寻访,这里的事,交给侄儿就是了,世伯治伤要紧。”

    张懋颔首,刚想说什么,又被苏月按在了担架上,苏月面无表情“走!”

    他的口吻,不容人质疑。

    这就是大夫的牛逼之处,有本事你打我啊,你来打啊,管你他娘的是什么皇帝、国公,你总要治病对吧,要不要命了?你们的命,都捏在我的手里。

    苏月大手一挥,立即几个士兵抬着担架,便将张懋送走。

    苏月朝方继藩深深行了个礼,便激动的不得了,往大同去了。

    医学院,这是掉进了米缸里去了啊。

    一千多个伤员,还有数不尽的鞑靼人尸首,这些……都是生员们眼里,最宝贵的财富,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,无数可供他们随意练手的小白鼠们,甭管他是死的还是活的,都将为西山医学院的生员们,最宝贵的经验。

    苏月现在很忙,他甚至觉得,他也该操刀,做手术了,平时不敢做的手术,现在他都敢做,甚至是不少学徒,从前连环切都没有尝试过的,只怕在这么多伤者的情况之下,都要硬着头皮上手术台,管他呢,先切了再说,练不了技术,总还能练胆不是?

    方继藩看着被抬着往大同去的伤兵,忍不住叹了口气,他是个有良心的人,自然……会为他们惋惜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“杀!”

    快马奔驰。

    一个鞑靼人的部族在被望远镜探查之后,随即朱厚照等骑兵,便埋伏了起来,等到天色昏暗,随即毫不犹豫,发起了攻击。

    因为战事,大量的青壮都延达汗征召了去,部族之中,多是老弱病残,虽也有一些青壮,可他们意识到不对,想要上马迎敌时,一枚枚羽箭已至,一箭直接刺破了喉咙,人便栽倒在地。

    紧接着,如洪峰一般的骑队,瞬间席卷鞑靼人的聚居点,一通砍杀,所有妄图反抗之人,统统杀了个干净。

    这一切,都干脆利落,一盏茶功夫,大局已定。

    骑兵们越来越娴熟,而朱厚照更加是如鱼得水,起初突袭几个部落的时候,计划还不够缜密,将士们配合还有一些生疏,可连续攻破了六个部族,一下子,他经验开始变得丰富起来。

    简直就是小儿科啊,不够自己塞牙缝的。

    什么时候才能遭遇万人规模的大部族,杀个痛快。

    鞑靼人的老弱妇孺们,个个战战兢兢,早已被骑兵们控制起来。

    那些鞑靼的老人们,惊恐的看着这些汉军,这些老人,曾历经过无数次南下打草谷的战争,可是……他们却从来不曾见过,有汉军,深入到大漠如此之远,竟是抵达了这里。

    他们眼里,惊慌而不安,许多妇孺,更是发出各种刺耳的呼声。

    朱厚照嘴里叼着一根草秆子,身后跟着刘瑾,刘瑾吃着肉干,面上没什么表情。

    一开始,刘瑾也会有些害怕,可后来,不怕了。怕啥,鞑靼人也不过如此嘛,我刘瑾……天天吃他们的牛马,马肉不好吃,牛犊子好,牛犊子鲜嫩。

    为此,刘瑾的背后,还背了一个铁锅,大漠里,铁锅是来之不易的珍贵资源,一个小部族,都未必能寻到一口,以至于背着铁锅的刘瑾,活像一只乌龟。

    朱厚照左右看了看“还有抵抗的没有,搜一搜他们身上,谁身上藏了刀,藏了刀的,斩了。”

    将士们如狼似虎上前,搜寻一番,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鞑靼人们则是骚动起来,不安的看着朱厚照。

    朱厚照背着手,有些遗憾,接着,用鞑靼语道“我叫朱寿,大明天下总兵官,漠南、漠北大都督,今日来此,就是来看看,你们这儿,有没有带兵器的人,所有带兵刀弓的,统统格杀勿论。可是我朱寿,却不爱杀妇孺,不过……嘿嘿……弟兄们,烧杀!”

    烧杀二字出口,诸骑兵早已是心领神会,竟是有人直接冲进了牛马的圈子,将所有的牛马一个个的直接就地宰杀,刘瑾忙是跟了上去,寻他的小牛犊子。

    至于其他的帐篷,以及所有的马料和干草,也统统的聚在了一起,一把火,这火光瞬间冲天。

    朱厚照背着手笑嘻嘻的道“我会带一些干粮和骏马走,其他的,统统烧杀了,你们……我朱寿不杀,可你们没有了牛马和草料,想要活,我给你们指一条明路,你们乖乖至河西或者是大同去,俯首称臣,倘若你们运气好,当真能走到那儿,我朱寿便给你们一条活路,你们做我朱寿的奴隶,便赏你们一口饭吃。可倘若你们走不到,这……便怪不得我了。比起你们鞑靼人来,我朱寿已是仁至义尽,好啦,我只在此睡一夜,劳烦你们,先将你们绑了,等明日我们要走之时,自然会为你们解绑,对了,你们要记着,我要朱寿!”

    说罢,收刀,刘瑾已挑了几个要做干粮的牛犊子,高兴的不得了,在一旁架起了锅,骑兵们还留了一些帐篷,其中最大的一顶,当然是给朱厚照睡得。

    朱厚照显然已经乏了,倒头便睡。

    完失去意识之前,朱厚照喃喃念了一句“我叫朱寿,你们以后子子孙孙,都会记着我的大名!”